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组干(人事)科:
党校在职研究生教育是党的干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党员干部为主要对象的干部在职教育,是提升在职党员干部学历和能力素质的一种有效形式。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鼓励和支持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党校的在职研究生学习。经研究同意,2014年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在职研究生教育工作选择在我市作为一个教学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专业及班次
2014年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教育在衡阳教学点(市委党校)开设法学理论专业,设置1个教学班次,学制三年,该班次招生50人。
二、报考条件及免试条件
(一)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报考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专双学历。
2.科级以上干部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二)免试条件
已获硕士学位或正高专业技术职称者可免试入学。
三、学习方式及毕业待遇
经省委党校统一入学考试注册录取后,每人每年缴纳学费7500元,教材资料费500元。采取自学和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每学期集中授课约15天,一般安排在周末面授)。
学习期满,符合毕业条件者省委党校发给在职研究生毕业证书。根据中发〔2000〕10号、湘发〔2000〕23号、湘组〔2000〕33号、中发〔2008〕13号和湘发〔2009〕7号文件有关规定,享受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待遇。
四、学费补助及保障措施
学习费用由学员个人和所在单位共同负担。取得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的,按照衡组发[2004]19号《关于干部在职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由学员所在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报销三分之二的学费。
五、报名时间及入学要求
1、各区县(市)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迅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和支持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参加学习。
2、报名时间截止到4月20日。报名具体事宜由市委党校培训中心负责,联系人:黄嶷18674709933。
报名者到市委党校招生报名点先领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也可登录湖南省委党校网站::9797 下载),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后于4月20日前交报名点,并同时交验下列材料:(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职务任命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或加盖了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件;(4)毕业证书原件;报名者须交纳报考费、入学考试复习资料费、复习班费共计400元(不收录取费);按报名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免费照相。
3、5月12日在省委党校举行入学考试,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
中共衡阳市委组织部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