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事项标题: 在职学历教育学费报销问题
事项地点: 市直机关
来信时间: 2014-10-16
来信内容:
市直机关公务员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单位能否报销部分学费,有无相关文件? 在职研究生、博士单位能否给予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非领导职务?有无相关文件?
回复信息
答复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14-10-22
回复内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一、关于在职学历教育费用报销问题。至今为止江门市政府尚未出台过市直机关公务员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单位报销部分学费的相关文件。 二、关于在职研究生、博士单位能否给予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非领导职务问题。 《公务员职务任免和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第四条“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第六条“公务员任职,按照公务员职务序列,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第二十条第五款“晋升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第二十条第六款“晋升副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科员三年以上”。根据上述规定,在职研究生和博士晋升副主任科员或主任科员必须由任免机关在单位核定的职数范围内、有职位空缺、且本人必须符合晋升职务相应的资格条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