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委组织部、党校,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培养具有坚实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系统掌握专业知识、能够担当起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切实提高广大党政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经研究,决定2015年继续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干部教育学院招收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和学制
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学制三年(2015年9月—2018年7月)。
二、招生对象和人数
招生对象为省直和杭州、宁波、温州三市以及交通便捷、能保证参加面授学习的未设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办学点的地区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县、处、团级(或相当于县处团级)及以上干部;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报考的人员,必须是党校、高校、科研院所及新闻、出版、政策法规研究部门的工作人员。
报考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大学本科毕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守纪律,身体健康。
本期在职研究生班招收学员180名,计划开设四个教学班,其中省直教学班计划招收60名,杭州、宁波、温州教学班计划各招收40名。
三、招生办法
招生采取自愿报名、组织审查、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报考人员需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省直教学班招收省直机关和省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考生以及交通便捷、能保证参加面授学习的未设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办学点的地区的考生。杭州、宁波和温州市教学班分别招收杭州市、宁波市和温州市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考生。报考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携带相关材料(详见招生简章)于2015年3月2日—3月15日到各教学点报名,经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审核后参加入学考试,根据成绩择优录取。
四、学习方式和毕业文凭
教学采取集中面授、远程教学和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学完规定的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由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颁发毕业证书。
各教学班由省委党校干部教育学院统一实施教学与管理。杭州市教学班在杭州市委党校授课,宁波市教学班在宁波市委党校授课,温州市教学班在温州市委党校授课。
其他具体事项详见招生简章。
附件:1.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2015年招生简章
2.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2015年入学考试科目参考书目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2015年1月9日
(责任编辑:HN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