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请注意:今年是在职教育硕士招生的最后一年,勤思在职考研辅导老师提醒大家要抓住机会,争取考上理想的院校!各招生单位2015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正在陆续发布,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发布相关信息。以下是宁波大学2015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敬请大家关注!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宁波大学从2007年开始招收和培养教育硕士(Ed.M)专业学位研究生。宁波大学教育硕士(Ed.M)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挂靠在教师教育学院,依托教育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教育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9个专业方向。教育学科是宁波大学和宁波市重点学科,该学科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21人,其中正教授18人,副教授62人,具有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人员占专任教师总数68.9%。近五年来,学院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余项,省部级项目30余项,纵向科研总经费600余万元,横向科研经费700余万元;出版著作30余部,在国内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一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获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项,三等奖9项。2010年获宁波大学人文社科突出贡献奖、浙江省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和宁波市教育科研先进单位。2015年面向全国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Ed.M)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①网上报名(2015年6月23日至7月11日)。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并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见附件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2。
②现场确认(2015年7月12日至15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须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附件2),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报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各现场确认点在现场确认环节中,须使用经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核准的系列智能接口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对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鉴别,联机阅读与核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个人信息资料,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严防替考发生。同时,在线采集考生身份证内的电子照片。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现场确认地点:宁波大学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本部叶耀珍楼(外地现场确认地点由当地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
2015年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成绩合格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3,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在接到我校复试通知时,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相关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规定: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入学考试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2015年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4。
1.考试科目: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
初试科目: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英语(英语学科方向的考生考英语二)2门,均为全国联考科目。
复试科目:专业考试、政治理论笔试2门,以及面试(思政、综合素质等),均在复试时进行。其中,专业考试和政治理论由我校自行命题组织考试。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考科目考试大纲:
1)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其中,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考试时间、地点:初试为全国联考,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具体联考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复试由宁波大学组织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注:*含中小学学校管理、各级教育行政管理等方向。
四、招生录取
1.招生计划:2015年计划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名额为150人。
2.录取: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结合考生的工作业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由我校在国家指导分数线的基础上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经审定后予以正式录取。可接受报考浙江省内其他高校相同专业的调剂考生,各专业学位不进行跨类别、跨领域调剂录取。
录取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培养方式
1.学制:基本学制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录取为我校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将根据教育硕士各学科方向培养方案,进行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两段式培养。根据在职人员工作特点,课程学习在两个暑期进行,在宁波大学校区授课,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后,用一年时间完成学位论文。完成全部课程学分及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审核同意后,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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