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月1日讯 日前,省教育厅发布2011年中小学假期时间安排,规定全省普通高中寒暑假要同步走,各地有资质门及学校不得私自调整假期时间。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高中寒假要持续到 2011年的正月十六,学生们可以安安稳稳过个年。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4周,暑假时间为8周,具体时限由各市教育局统一规定,并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备案。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为3周,暑假时间为7周,全省统一规定普通高中假期,寒假(按照农历计)为今年腊月二十四至2011年正月十六,暑假(按照公历计)为2011年7月11日至9月1日。暑假放假时间含农忙假期,如在其他时间安排农忙假期,须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暑假时间可相应缩短。其中,寒暑假期不包括学校集体组织的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时间。
省教育厅要求,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领取考试成绩单为名通知学生到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培训班,禁止和严厉查处教师有偿家教。
根据市教育局的安排,青岛市小学、初中学生的寒假将从2011年1月22日开始,时长4个周,高中阶段则从1月27日开始,时长3个周,全市中小学生都将在正月十五后开学。
(记者 刘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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