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恰逢寒假时间,也是用人单位人手紧缺的阶段,一些学生在放假之余纷纷出来打工,但是却在工作过程中屡屡遭遇麻烦。福州的小林尝试了两个多月的打工生活后,决定辞职回家,继续念书,然而却被餐馆多次拒绝,自己的服装押金和剩余工资无法拿回。同在“农家乐”餐馆做临时工的大专生小黄也同样遭遇辞职难题。
[学生工] 想辞职念书却遇到阻拦
福州长乐小林去年初中毕业后无心继续念书,在家呆了两个月后,妈妈决定让她到外面体验一下打工生活。“反正在家也没什么事做,让她看看是工作辛苦还是读书辛苦。”小林妈妈陈女士说,看到梅峰路一家名叫“农家乐”的餐馆有张贴招工告示,便让女儿去应聘服务员。
小林称去年11月份去应聘服务员时,还差一个月才满16岁,而她面试时向对方谎称已经17岁,“他们不查身份证,也不签合同什么的。”就这样,小林顺利当上了服务员。
做了一个多月,小林觉得比较辛苦,决定将工作辞掉继续升学。小林在去年11月份就早早提交了辞职申请,然而期间三四次找到领班和主管等人,均被婉拒,“他们说年关到了人手不够,让我先帮忙做一下,就这么一直拖着。”
1月15日,小林决定离开,并希望餐馆能够退还服装费和结算剩余工资,但却被餐馆以辞职报告未经批准擅自离职为由拒绝。同在“农家乐”餐馆做临时工的大专生小黄也同样遭遇辞职难题,“去年11月份也递交了辞职信,而老板一直不准”。去年12月份她私自离职后,老板拒绝退还服装费和未结算的工资,“他们说我自动离职,不肯退钱。”
[餐馆老板] 我们不是查户口的,签什么合同
负责餐馆招工的戴女士说,录用员工不会看身份证,通过面试即可工作,也没有签订合同,“我们怎么可能一个一个看过去,又不是查户口的,当时刚刚开业哪里有空签什么合同”。
戴女士说,餐馆并不是不准辞职,而是要按照店里的程序走,小林之前虽然有提交辞职申请,但在餐馆的说服下,还是继续做下去了,而小林前几天突然就走掉后,并没有提交辞职申请,“至少要提前一个月申请,然后领班、主管和老板批了才行,她手续都不齐全,我们怎么准辞?”
戴女士说,如果小林要辞职必须要再次提交申请,然后工作到1月底,餐馆再决定是否批准申请,如果现在就辞职,服装费和未结算的工资将不会支付。
[律师] 非法用工,随时可要求解除合同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表示,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餐馆在招聘服务员时没有依法检查应聘者的身份证等,由此雇佣未成年人劳动的,属于非法用工,应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自考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如果餐馆在小林工作一个月后还没有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必须自第二个月起依法支付双倍工资。(本网记者 施建华 实习生 黄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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