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部2011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确认及材料邮寄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注:调剂人员随后通知。
二、参加面试人员确认
1.请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1年1月28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gwyc@mwr.gov.cn进行面试确认。 邮件标题一律为“×××确认参加面试”,邮件内容应包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政治面貌及入党(团)时间、考生身份、报考职位名称、报考职位代码、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联系电话等。
2.请考生于2011年1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部(恕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报考时提供的照片),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2)已获得的大专以上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等级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报名推荐表和学生证复印件。需注明培养方式,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代替。
考生身份为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考生身份为回国人员的,需提供有资质门的学历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3.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二号,水利部人事司公务员处,邮编100053。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确认材料”。材料概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说明材料已收到。
4.考生需对报考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5.逾期未进行邮件确认或材料不全影响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我部2011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拟定于2月下旬举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时需携带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公告。
联系电话:010-63202184
水利部人事司
二〇一自考一月二十五日
【免费咨询报名电话:010-6801 7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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