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我总站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在报考我总站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各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已于1月初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安排、笔试更低见附件。
我总站已根据考生报名时的联系电话,通知考生具体面试日期和相关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仍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拨打咨询电话进行确认,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乘车路线
面试时间: 2011年2月23日至27日(具体名单附后)。面试每日上午9时、下午1时30分开始。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8时前报到完毕,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上午8时50分仍未进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下午12时30分前报到完毕,下午1时20分仍未进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以抽签方式决定面试考场和顺序。
面试地点:上海市公安边防总队教导大队(上海市宝山区通南路99号)
交通路线:轨道交通三号线长江南路站下,换乘公交502路到通南路淞南十村下车步行60米左右即到,或换乘公交52路到通南路站下,步行100米左右即到,或换乘出租车起步价可到。
三、面试必须携带的材料
(一)2011年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加盖公章、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等级证书原件(根据职位要求)。
(二)2009年、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离校时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以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考生: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加盖公章、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语等级证书原件(根据职位要求)。
(三)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当年,可以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考生: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加盖公章、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语等级证书原件(根据职位要求)。除上述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和考核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有资质门制作、有资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四)社会在职考生:身份证原件,工作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英语等级证书原件(根据职位要求)。
上述材料中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考试报名登记表》必须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
社会在职人员所在单位未制发工作证的,请所在单位在《同意报考证明》中予以说明;在人才中心存档的社会在职人员,由人才中心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工作单位。
归国人员需携带经有资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馆出具的留学证明。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其中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收原件,其余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体检和体能测试安排
暂定3月1日在上海集中进行体检和体能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没有接到通知的考生可来电咨询。
(一)实际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所在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体能测试。
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为:
0701263001职位1.5:1
0701263002职位1.5:1
0701263003职位1.5:1
0701263004职位2:1
0702263005职位1.5:1
如体检和体能测试合格人数超过计划录用人数,按照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转化为百分制后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总分=笔试成绩/4+面试成绩/2。
(二)考生在体检前不要进食、饮水,保持空腹,并准备5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三)体能测试考生请自备运动衣、运动鞋。
(四)体检和体能测试地点均在上海,考生应合理安排个人行程,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抵达报到地点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试,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按照面试公告要求携带有关材料,缺少必备材料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对于缺乏诚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通报原工作单位。
(三)其他相关信息请及时留意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网站(网址http://sh-immigration.gov.cn)。
六、联系电话:
15901677488,15901677499,021—51105133(仅限传真)。
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二○一自考二月十六日
【免费咨询报名电话:010-6801 7975】
咨询报名MSN:xueliedu@hotmail.com
试一试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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