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河报》报道 因认为河南洛阳某高校体育部教授张丽(化名)的论文抄袭自己的本科论文,北京体育**在读硕士生卢迪向洛阳市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张丽赔偿直接损失及实验经费10万余元。洛阳市中院近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丽的论文构成了对原告卢迪著作权的侵害,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并赔偿原告损失1000元。张丽26日表示,已经拿到了法院判决书。专科
反映抄袭未获回应
卢迪2009年从北体大运动康复系本科毕业时,撰写了毕业论文《运动性贫血大鼠血液中五种元素的变化》。论文中,卢迪通过对自己购买大鼠的实验观测,分析出了运动性贫血早期发生时,动物血清中铁、镁、锌、铜、钙5种微量元素的变化规律。
2021年年底,在北体大读硕士的卢迪在北体**报上发现一篇名为《运动性贫血大鼠血液中Fe、Zn、Ca元素的变化》的论文,署名为洛阳某高校体育部张丽,论文内容与自己的本科论文内容“95%以上”相同,“更大的改变就是,我研究了5种微量元素,而她则选择了其中的3种”,对方的投稿日期是2009年12月30日。
卢迪查询发现,张丽时任洛阳某高校体育部主任、教授。卢迪向该校及相关部门反映张丽论文涉嫌剽窃的情况后,未获答复。卢迪咨询律师后,于2011年初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张丽起诉至洛阳市中院知识产权庭,要求被告承担原告的直接损失及实验经费10.0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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