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全省201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拉开帷幕。省招生办昨日发出严肃考风考纪通知,对在自学考试中违反考生守则、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违纪、舞弊考生,将视情况给予取消考试成绩或同时给予延迟毕业一至三年的处理。 按照规定,参加自学考试考生入场除必要的文具外,禁止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也不得有程序存储功能。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组织团伙作弊;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等。招生部门将根据考生违规、违纪情况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处罚,严重违规者不仅取消成绩,还将同时给予延期自考或三年毕业处罚。
5月21日后,考生可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网站服务平台上查询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