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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学考试工作简介
北京**自学考试工作包括三部分内容:北京市的自学考试主考工作,北京**主考部分专业考前助学工作,广东省的自学考试北大主考专业工作。
一、北京市的自学考试主考工作:
北京**自1981年起承担北京市自学考试主考工作,目前主考的公共课是: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主考的专业是:法律(律师)专业、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心理学、日语、护理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如果想了解北京市的自学考试方面的情况,包括注册报考、考试安排、成绩查询、接转免考具体细则、办理毕业、毕业证书鉴定等,可与北京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
网址:http://www.bjeea.cn 咨询电话:16066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
二、北京市的自学考试考前助学工作:
北京**心理系开办了北大主考心理学专业的业余考前助学班, 联系电话:010-62751832;
注: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北京**自学考试脱产助学班已经于2007年停止招生!
三、广东省的自学考试主考工作: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通知,北京**从2014年7月开始,不再担任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主考学校。自2011年1月起,不再招收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软件及应用专业(专科,专业代码A080730)、计算机软件及应用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B080728)、工商企业管理(专科,专业代码:A020201)、工商企业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B020202)、行政管理(专科,专业代码:A030301)、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B030302)、法律(基础科段,专业代码:C030112)、法律(本科段,专业代码:C030106)等八个专业独立办班的新生报考。为了维护考试利益,在2011年1月前已参加北京**上述专业独立办班助学的考生,在2013年6月30日前,仍由北京**负责实践环节考核;2014年6月30日前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手续办理至2014年6月止,仍颁发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盖章北京**副署的毕业证书。持有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2014年6月30日前颁发的并有北京**副署的上述八个专业毕业证书的毕业生,符合申报学位条件者,仍可按规定在北京**申办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