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已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稽察人员业务能力,保证稽察监管工作依法进行,市发展改革委于2015年3月10日组织了稽察行政执法培训及专业考试,我市16个区县、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改部门及市发展改革委部分处室共105人参加了此次培训、考试。对考试合格并取得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的同志,将取得稽察行政执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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