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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审判法官梅汝璈堂弟自学法律30年:他是我的偶像
2015-04-25 04:50 自考
作为该法庭中国代表法官,梅汝璈参与了东京大审判,东条英机等7名日本首要战犯被判处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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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审判法官梅汝璈堂弟自学法律30年:他是我的偶像

发布日期:2015-04-23 16: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南昌4月23日电 题:东京审判法官梅汝璈堂弟自学法律30年:他是我的偶像

作者 苏路程

23日是参与“东京审判”的中国大法官梅汝璈逝世42周年纪念日,其堂弟梅汝玳在梅汝璈故居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称,“堂哥将日本战犯送上断头台,我要向他学习,用法律知识为弱势群体维权,维护人间正义。”

梅汝璈故居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梅村,建于民国初年。因种种原因,故居曾严重残损,几近倒塌。经当地政府修复,恢复旧貌的故居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外开放。

1946年5月,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中、美、英、苏等11个国家组成的远东军事法庭对日本28名甲级战犯进行审判。作为该法庭中国代表法官,梅汝璈参与了东京大审判,东条英机等7名日本首要战犯被判处绞刑。

受梅汝璈的影响,1986年,退休后的梅汝玳自学法律。由于没有大专文凭,梅汝玳无法报考律师资格证。1990年起,梅汝璈开始以民间律师身份帮人打官司。

在法庭上,梅汝玳的身份是公民代理。多年来,梅汝玳代理过70多起官司,以民事案件为主。他说,“堂哥是家族的骄傲,是我的偶像,我要像他一样用法律为弱势群体争取利益。”

梅汝璈故居陈列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中文译本、东京审判时梅汝璈的日记等史料,以及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部分史料图等文物。

在史料室,梅汝璈在东京审判时写下的名句被镌刻在墙壁上:“我不是复仇主义者,我无意于把日本军国主义欠下的血债写在日本人民的账上。但是,我相信,忘记过去的苦难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

2015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中国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梅汝玳称,60多年前的话在今天仍有警示作用。

梅汝玳说,近年来,日本政府否认侵华历史,日本军国主义有抬头倾向。“我们一定不能忘记过去的灾难,放松对日本军国主义的警惕。”

出身于江西南昌的梅汝璈,1924年毕业于清华学校(清华**前身),后赴美国留学, 24岁荣获法学博士学位,1946年代表中国参与“东京大审判”。1973年4月23日,梅汝璈在北京逝世,终年68岁。(完)



原标题:东京审判法官梅汝璈堂弟自学法律30年:他是我的偶像

【编辑:金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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