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5年高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2015年新疆高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已经公布,中国**网整理如下,供考生参考。
考试语种
考试分汉语言(民考汉)、维语言、哈语言、柯语言、蒙语言五个语种。
以上各考试语种、科类全部采用网上评卷的模式进行制卷和考试。
考试科目及时间(北京时间)
日期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6月7日 语文 文科数学/理科数学
6月8日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外语(无口试,有听力)
6月9日 双语班英语
(1)高考统考科目
汉语言(民考汉)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自治区仍不组织外语口试。
维语言、哈语言、柯语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翻译汉语言试题;语文科目由新疆命题;汉语科目采用教育部“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即“民族汉考”(简称MHK)试题结构模式。考生如被录取,按学校规定的语言授课。
蒙语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翻译汉语言试题;语文科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试题;汉语科目采用MHK试题结构模式。
双语班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英语。其中,数学(文史类/理工类)、理科综合科目用汉语言试卷 并用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文科综合科目用授课语种试卷并用授课语种文字答题;语文科目用授课语种试卷并用授课语种文字答题,由我区命题;蒙语言双语班 语文科 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试题;汉语科目采用MHK试题结构模式;英语科目由我区命题(分值150分,不含听力),成绩不计入高考统考成绩,作为高校录 取参考 (双语班考生是指语文用本民族语言授课,其他课程部分或全部用汉语授课的考生)。
2015年外语/汉语考试中听力考试为必考内容。新疆外语考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含有听力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 30分),汉语考试采用MHK试题结构模式含有听力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外语/汉语听力考试总分为30分,自治区统一组织评卷,其成绩不计入考生高考外语/汉语科目成绩总分。按考生听力考试实际得分计入听力单项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是否做参考由高校决定。非听力部分试 卷的 120分调整为150分,调整换算办法:按考生非听力部分的卷面成绩乘以 1.25,换算为外语/汉语科目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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