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记者李杨 实习生吴武林)为进一步做好年轻干部培养工作,我省今年拟选调一批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昨日,省委组织部发布《甘肃省2015年选调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公告》,今年将计划招录选调生280名。
5月24日考试计划选调毕业生280名
今年我省计划招录选调生280名,其中:从清华**、北京**、复旦**、天津**四所高校定向选调应届毕业生17名;从国内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院校)选调应届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83名,从省外“211”工程院校和省内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不含独立院校)选调应届毕业本科生80名;从在基层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的甘肃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生村官”)中选调100名。具体报名情况请登录甘肃组工网通知公告栏查阅。
甘肃省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填报信息等进行审核。5月24日组织公务员考试。按照应届毕业研究生、应届毕业本科生、**生村官不同类别和报考市(州),分别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选。不同类别、不同市(州)之间不调剂,不补录。6月中旬,通过甘肃组工网和甘肃省人社厅网站公布全体考生成绩和拟录用结果,并通知体检和资格复审等相关事宜。
分配到乡镇选调生至少服务5年
选调生在所报考录用市(州)范围内进行分配,一般分配到基层一线工作,重点向贫困县倾斜,其中有的要派到贫困县特困村工作。应届毕业本科生全部分配到乡镇;确因工作需要,应届博士研究生可分配到市(州)直部门单位,应届硕士研究生可分配到县(市、区)直部门单位,但要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到基层一线锻炼。**生村官转换身份后分配到原所在乡镇工作,若所在乡镇无空缺行政编制,可就近调剂安排到其他乡镇工作。8月份,选调生全部到岗工作。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为自考,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从2015年开始,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办发〔2014〕84号)要求,分配到乡镇的选调生在乡镇机关更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因公开遴选等特殊原因调离的,应至少服务满2年。上级机关一般不得借调乡镇干部,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应征得借调单位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并明确借调时间。分配到县(市、区)直及以上机关单位的选调生2年内不得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