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4月24日讯 日前,为深化首都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提高本市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北京市委市政府发布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将常住人口全部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并完善随迁子女入学资格联审机制,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意见》表示,到2021年,在确保各区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上,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市义务教育实现更高水平的优质均衡发展。新一轮中小学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日益完善,校际、城乡、区域差距进一步缩小;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更加健全,学校与社会资源合作更加紧密,办学资源和师资力量配置更加均衡;政府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更加健全,教育治理体系逐步完善,学校自主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义务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多样化、个性化教育需求得到更好满足,义务教育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完善对口直升、九年一贯制等入学方式,深化学区制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行计划管理,使用全市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科学预测入学人数,全程监控入学过程。完善学籍管理平台,规范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意见》提出。
此外,要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将常住人口全部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并完善随迁子女入学资格联审机制,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意见》指出,要深化中考命题改革,优化考试命题结构,突出考查主干知识和核心能力。完善义务教育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全面考查学生各学科学习情况和发展水平。逐步扩大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名额分配比例,增加一般初中校学生升入优质高中的机会。通过多种形式扩大优质高中资源,使更多的初中毕业生就读优质高中。
《北京市委市政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意见》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