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2015年公务员特警专场考试招录公告
为适应首都公安工作发展和加强首都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经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2015年北京市公安局拟从应届毕业生中招录急需的专业人才,补充到特警队伍。欢迎有志投身首都特警工作的应届毕业生积极报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
(一)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北京生源专科及以上2015年应届毕业生。
(二)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及以上2015年应届毕业生,同时应取得相应学位并符合进京审批条件。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可靠,无不良记录,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二)通过录用人民警察的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体检(特殊岗位还需要符合特警体能测试和体检标准),并能够按时限要求完成政审且政审合格。(相关体检标准、体能测试标准见附件)
(三)报考人员各项考试、测试合格并被我局录用后,将由市局统一分配,报考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
三、招录职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录共设防暴处突、防爆安检、非通用语言3个职位,计划招录210人。各职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防暴处突职位:150人,其中女性3人,定向补充特警总队。承担特警防暴处突岗位职责。具体要求:
1.北京生源专科及以上2015年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高校非北京生源本科及以上2015年应届毕业生。
2.具备体育特长,并能达到我局特警队员体能及身体素质标准(见附件)。
3.曾患有骨、关节、滑囊、韧带等方面运动损伤及静脉曲张者要求提前说明。
4.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非北京生源本科学历年龄为24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报名表发送邮箱:swat057249@126.com
联系电话:80730030、80730034
(二)防爆安检职位:50人,限男性。承担治安巡逻、交通巡逻、安检等岗位职责。具体要求:
1.北京地区公安院校2015年应届大专毕业生。
2.限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专业。
3.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报名表发送邮箱:rsc307@sina.com
联系电话:65266099
(三)非通用语言职位:10人,性别不限。相应语种翻译职责。具体要求:
1.限朝鲜(韩)语、阿拉伯语、土耳其语、德语、蒙古语、乌尔都语、波斯语、缅甸语专业报考。
2.北京生源本科及以上2015年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高校非北京生源本科及以上2015年应届毕业生。
3.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非北京生源本科学历年龄为24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报名表发送邮箱:rsc307@sina.com
联系电话:65266099
四、招录程序
(一)发布招录公告。
(二)接受网上报名。
(三)现场资格审核。
(四)组织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面试或专业测试、政审等各项测试。每项测试结束后,结果不再另行通知,如未接到通知参加下一环节测试的,即被淘汰。(各项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通过测试人员参加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公务员考试。考试内容为北京市公务员考试相关内容和公安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考试范围请参照《公安基础知识》(公安部政治部编,中国人民公安**出版社2013版)。
(六)在通过公务员考试并政审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职位拟录用人数,分别按公务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防暴处突职位中女性单独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北京市公安局招录人民警察报名表》(见附件),如实详细填写报名表(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在相应表格内插入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分辨率为宽400×高533),报名表文件名由两部分组成“报考职位+姓名”。填写后于2015年7月10日中午12时前,将电子版发到本人意向报考职位指定的电子邮箱,考生发送邮件时,请将邮件设置自动回复功能。
(二)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防暴处突职位: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14日
上午 9:30—11:30;下午13:30—16:00
防爆安检职位、非通用语言职位:2015年7月14日
上午 9:30—11:30;下午13:30—16:00
2.现场资格审核地点
地点:北京市公安局特警总队。(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豆各庄甲1号)
3.现场资格审核需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北京地区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统一印制的2015届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推荐表项目需填写完整,不能有空项;须加盖学校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公章和院系公章。
(5)北京生源还需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以及所在学校校级教务部门或学生处出具的生源地证明材料原件(需加盖出具部门公章)。
其他招录事宜,我们将不定期的在我局对外网站(网址:)“招录信息专栏”中发布消息,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附件1: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附件2: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附件4:北京市公安局特警队员体能及身体素质标准
附件5:北京市公安局招录人民警察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