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国体
(一)国体
1.国家具有主权属性、阶级属性和社会属性。其中,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2.国体,即国家性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3.国家性质与国家职能的关系:国家性质决定国家职能,国家职能反映国家性质。
国家职能包括:
对内职能——政治统治职能、社会管理职能;
对外职能——保卫职能、交往职能。
4.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领导是国家性质的首要标志,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基础,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基础。
5.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我国的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民主的含义: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是国体(“在一定阶级范围”,即统治阶级内部)和政体(“按照平等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统一。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抽象的、完全的民主和全民的民主是不存在的。
6.民主与专政是辨证统一的。一方面,民主与专政是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的。民主只适用于统治阶级内部,专政则适用于被统治阶级。另一方面,民主和专政是相辅相成、互为前提的。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二)我国民主政治建设
(1)必要性:
①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②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
③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障。
④我国社会主义民主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2)如何建设:
①更根本的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②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
③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不能照办西方政治模式。
④坚持和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扩大基层人民民主。
重点理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更根本的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本文选自新东方在线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