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出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新规
合格性考试不再有条件免考
本报讯(记者牛伟坤)2021年,本市将实行“新高考”。新的考试方案将探索普通高等院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种。昨日,市教委明确,从2017级高自考级开始,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不再有条件准予免考。
按照新的高考改革方案,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艺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3门科目均被列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其中,13门科目均设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设等级性考试。昨日,市教委下发《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意见明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合格性考试由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委托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制定《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说明》并命题;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4门科目合格性考试由各区负责组织实施,各区教委依据市级有关要求制定相应实施办法。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参加合格性考试13门科目全部达到合格水平后,可颁发《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职技类和社会类考生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9门合格性考试达到合格水平后,可颁发《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证书上注明“职技类”或“社会类”字样,合格性考试统考9门科目达到合格水平是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从2017级高自考级开始,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不再有条件准予免考。高中阶段入选市级以上体育或学科集训队,参加北京市或国家级各种比赛、竞赛的选手,其参赛时间与当次合格性考试时间冲突的,可选择高中阶段其他时间参加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不再准予免考;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取得名次的学生,亦不再准予相应学科合格性考试的免考。
据介绍,原高中会考政策执行至2021年6月30日止。此后,目前在校的高二、高三年级学生未通过普通高中会考的,如需补考,须参加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按照此前发布的《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合格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必修课程要求为依据。实施办法规定,体育与健康合格性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艺术(音乐、美术)合格性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一学期末;其余11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每学期末。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首次参加合格性考试时间为高一第二学期末,学生在完成每门科目必修课程后即可参加合格性考试,做到随教、随考、随清。
[责任编辑:丛芳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