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
时间:2022-12-02 19:41:51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6号)精神,现制定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下称普通专升本)工作规定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的普通高校往届专科毕业生。
7.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需符合户籍、学历等相应报考条件,且必须为原省级以上扶贫管理部门登记在册人员。广东省户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为广东省乡村振兴局登记在册,有建档立卡资料的考生(以广东省乡村振兴局提供的数据为准);外省户籍原建档立卡的考生,原则上应为原国家层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需提供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并盖当地管理机构公章)。
8.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文化课考试专升本招生,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报考费
考生报名时,须认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并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考生如凭无效证件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一旦发现,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已录取考生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
(一)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具体如下:
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
(1)考生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历学籍验证
②项。
不予报考。
考生在报名前可以根据本人专科毕业的实际情况提前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下称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称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验证方式详见附件3。
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供报名审核:
①户口本(首页、本人姓名页)。
3
④报考职教师资类专业的,考生还须上传报考院校招生简章公布的与专业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B级及以上证书。
⑤非广东户籍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考生还须上传有关建档立卡的证明资料(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并盖当地管理机构公章)。
⑥符合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在报名结束前上传相应的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省招生办审核后,普通专升本录取前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符合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
(5)资料审核
考生选报了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的,由招生院校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各院校必须认真对考生上传的资料进行审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严格把关,认真按照报考规定审核考生上传的资料。初审合格的考生提交省招生办进行复核。
逾期未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安排考试。
(2)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参加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未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报考费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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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综合课分省统一命题和院校自行命题两种。部分专业(具体专业见附件5)的专业综合课实行省统一命题考试,其他省级统考没有覆盖的专业,招生院校可选择用相近的省统考专业综合课替代,也可自行组织命题。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在省招生办规定的统一时间举行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省统考科目后。
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或报名时登录报名系统查阅。
(二)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考生考场座位统一编排管理。为了适应网上评卷的要求,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和座位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考生准考证。
(三)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考试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详见《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