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下称“普通专升本”)网上志愿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志愿填报
普通专升本实行网上填报志愿。5月12日14:00至16日16:00,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凭本人证件号(或绑定的手机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填报志愿,使用普通专升本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验证码,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2023年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核考生亦可凭本人证件号(或绑定的手机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对口本科院校及专业,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
(一)填报网址。https://www.eeagd.edu.cn/ptzsbks。
(二)志愿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志愿填报和志愿确认,不设现场签名确认环节。投档录取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志愿信息为依据。志愿填报期间,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使用10639678和10692315731号码发送有关短信,请考生密切留意上述号码发送的短信。
二、批次及志愿设置
(一)招生批次。普通专升本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考生两个类别;普通考生类别设置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三个录取批次。其中提前批为需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职教师资类专业。普通批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的专业。建档立卡批次仅限原建档立卡考生报考,在普通批次录取完成后进行投档录取。
录取时先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免文化课考试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结束后才进行普通考生录取。
普通考生各批次投档录取顺序为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批,上一个批次结束后才进行下一批次录取。
(二)志愿设置
1.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
退役大学生士兵设置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2.普通考生志愿
普通考生提前批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批设置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建档立卡批设置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三)有关说明
1.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1)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根据自身参加的综合考查,选择相应的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志愿填报,具体招生的院校和专业信息详见《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或在“报名系统”查询,各专业计划在“报名系统”查询。以普通考生身份兼报普通专升本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同时在普通考生类别填报志愿。
(2)在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获得免试资格,无需参加学校综合考查,但须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志愿,符合前置专业、体检、技能证书要求即可填报相关院校专业组志愿。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需根据考核(考试)成绩、招生专业计划及专业要求,结合个人实际,合理填报多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以增加被录取的机会。
2.普通考生
(1)普通考生根据自身报考的考试科目组选择相应批次、相应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志愿填报。具体招生的院校和专业信息详见《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或在“报名系统”查询,各专业计划在“报名系统”查询。参加了专业综合课省统考和招生院校自行命题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提前批、普通批和建档立卡批次中符合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志愿。
(2)符合填报提前批资格条件的考生,如报名时未勾选“职教师资”标记的,也可在填报志愿时选择相应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填报,但填报提前批志愿前须先勾选“职教师资”标记并补充上传职业资格证书。招生院校须在考生提交审核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审核不通过则退回考生修改或补充材料,连续三次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视为放弃提前批填报资格。
(3)符合填报建档立卡批次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提前批、普通批和建档立卡批次中符合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志愿。建档立卡批次中的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职教师资类专业,院校将在投档录取时对职业技能证书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职业技能证书要求的,将予以退档。因不符合职业技能证书要求被院校退档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对照招生院校对职业技能证书的要求填报,如有疑问,可咨询招生院校。
(4)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须在“报名系统”填报志愿。
3.填报志愿时,系统提示有体检要求的专业,请考生务必仔细查阅招生院校招生简章,确认符合体检要求后方可填报。录取时,由于不符合体检要求被院校退档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系统提示不符合前置专业要求的,将无法提交志愿,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生院校联系。
三、投档办法
普通专升本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投档单位。
(一)投档办法
1.退役大学生士兵
退役大学生士兵投档录取不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省招生办公室在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合格基础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或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成绩或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综合考查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简章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当考生符合所填报院校专业组条件时,则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简章择优录取。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其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
排位相同的考生同时投档,院校增加计划录取。
经省招生办公示的在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直接投档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一顺位院校专业组、第一顺位专业。
2.普通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