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丛科明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兴阁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免去: 智大勇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丛科明同志简历
丛科明
丛科明同志,男,生于1965年8月,汉族,山东文登人,1993年2月入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上海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环境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经济师。
1988.08哈尔滨市房屋土地综合开发公司科员、副科长、科长;
1995.11哈尔滨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代处长、处长(副处级);
1999.02哈尔滨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
1999.10哈尔滨市动力区区长助理、副区长(其间:1999.09—2001.11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职学习);
2003.12哈尔滨市松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太阳岛风景区管理局局长;2004.05哈尔滨市松北区政府副区长,太阳岛风景区管理局局长;
2006.12中共哈尔滨市松北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太阳岛风景区管理局局长;
2007.06哈尔滨市群力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正局级);
2009.11中共哈尔滨市松北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市群力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2010.03中共哈尔滨市松北区委书记,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市群力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其间:2002.09—2010.07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环境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在职学习);
2011.01中共哈尔滨市松北区委书记、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2.01中共哈尔滨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委、中共哈尔滨市松北区委书记、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3.04中共哈尔滨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3.07中共哈尔滨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