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会函[2011]97号
关于做好吉林省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审局,各县(市)财政局、吉林省会计学会:
按照《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2011年我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执行季度考试制度。现就做好我省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1年考试具体日期
第一季度:2011年3月26日-27日;
第二季度:2011年6月25日-26日;
第三季度:2011年9月24日-25日;
第四季度:2011年12月24日-25日。
如考试日期因故需要变动时,我们将及时在“吉林省会计网”另行发布通知。
二、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会计从业考试
全省一律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交费。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确认和交费,逾期不再办理。
1.网上报名开通时间:第一季度:2011年3月4日至16日;第二季度:2011年6月1日至16日;第三季度:9月1日至16日;第四季度:12月1日至14日。考生可直接登陆 “吉林省会计网”(http://www.jlkj.gov.cn)进行网上报名。登陆后,报名选项中“行政区划”栏,考生必须按单位所在地、学校所在地以及居住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填写,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提交本人近三个月一寸红底数码照片。信息如有改动,可凭网上报名序号重新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网上报名提交完成后,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经会计从业资格主管部门审核后不再变动。(注:今年的申请信息全部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的项目所设置,请考试合格考生务必在考后的申请表中完整、准确无误地填写,以免今后在职称考试报名或调转时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合格考生在会计网上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提交的照片必须和报考提交的是同版,申报材料必须与报考时填写的保持一致,确有更改的需提交相关证明。)
2.现场确认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一致,(周六、周日休息)。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需按属地原则,到省、市、县会计从业资格主管部门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和交纳考试费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时间均为开始报名起始日的上午8:30开始,报名结束日的下午4:30结束,额满为止。
3.现场确认地点:各市(州)、县(市)财政局及吉林省会计学会为各考区现场确认地点。(详见附件1“吉林省市(州)、县(市)报考审核点明细表”)。
4.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考生本人填写打印出的《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符合免试条件的,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珠算证原件(适用年满45周岁报考者);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5、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第一季度:2011年3月23日—27日;
第二季度:2011年6月22日-26日;
第三季度:2011年9月21日-25日;
第四季度:2011年12月21日-25日。
三、考试科目
一共三科: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四、报考条件
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4、热爱会计工作。
五、考试相关政策及说明
(一)根据国家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五年内(含五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政策及考生免试政策。根据《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考生必须同时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的考试,45周岁以上人员可以选择参加珠算五级及以上的考试;具备国家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以免试会计基础、初级电算化。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财务管理、审计学、理财学。
(三)考试成绩管理。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本次考试中通过全部报考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单科合格考试成绩不予保留。
六、考试收费
根据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发改收管函字[2008]102号)规定:(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费为10元/每人次;(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35元/科,初级会计电算化40元/科。
七、成绩发布和证书颁发
考试成绩由省财政厅以“合格”与“不合格”方式发布,考生可在 “吉林省会计网”上查询考试情况。合格考生在成绩发布后90日内按照申报条件直接到报考点去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逾期视同考生自动放弃。自2011年第一季度考试开始,报考中省直的合格考生都将在吉林省会计学会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八、工作要求
1、吉林省会计学会及各市(州)财政局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提前安排考点调试考试用机及考场监控设备。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考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肃认真地抓好本地的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2、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审查报考人员考试报名表、学历(或学位)证书、初级电算化证书(或珠算五级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受理报名。要切实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精心组织,强化管理,为考生提供优质的服务。
吉林省财政厅
二0一自考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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