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26号令)及《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渝财会[2007]25号)的文件精神,重庆市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共举行两次,上半年度考试时间定为5月21日、下半年度考试时间定为11月19日举行。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二)免试条件
根据财政部26号令《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
报考人员符合基本条件的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只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科。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1.参加上半年度考试的报名时间:2011年3月14日—30日(节假日除外)。
2.参加下半年度考试的报名时间:2011年9月5日—23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报考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到当地区县财政局报名点进行报名。
三、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携带(原件):身份证、学历证、2张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在报名点完成报名信息卡的涂填和缴纳报名费。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日期 时间 考试科目
5月21日 9:00-11:0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4:00-16:00 会计基础
11月19日 9:00-11:0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4:00-16:00 会计基础
五、合格条件
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并两科考试成绩同时合格,方可获得考试成绩合格单;符合免试条件的,只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科,并考试成绩合格,方可获得考试成绩合格单。考试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有效,超过两年期限者需要重新参加考试。
六、考试用书
为满足广大考生复习备考的需要,专门成立了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专家根据财政部2009年颁布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重新编写2011年度考试用书,由出版社出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学习指南》、《会计基础》和《会计基础学习指南》,指定全市各区县财政局考试报名点是唯一考试用书发行单位,各报考人员请到当地区财政局报名点购买正版考试用书。
七、报名费
按渝价[2005]507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报名时缴纳考试报名费50元/科。
八、其它
1.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上半年度考试成绩公布时间:2011年6月20日;下半年度考试成绩公布时间:2011年12月19日。
2.查卷查分要求和受理时间: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有疑义,提出查卷查分申请,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报名的所在区县财政局报名点进行查卷查分登记;登记受理时间:在成绩公布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登记,即上半年度:2011年6月21日起至2011年7月8日截止(节假日除外),下半年度:2011年12月20日起至2021年1月10日截止(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考生查卷查分登记。登记日截止十个工作日后考生可在登记的区县财政局报名点查询查卷查分结果。
(重庆会计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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