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公务员录用工作安排,为了便于各位考生提前准备报到相关资料,现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系统2015年拟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关于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和全体考生办理报到手续的具体时间及安排,我单位将在接到国家公务员局备案批复后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
一、关于拟录用人员范围
我单位2015年拟录用人员,为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北京市国税局系统职位,且经国家公务员局网上公示合格人员。
二、关于后续工作安排
应届毕业生须与我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并回学校开具《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社会在职考生须与原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并开具行政、工资关系介绍信。全体考生须按要求办理档案转寄、党团关系、进京落户以及报到手续。
注意:应届毕业生切勿让学校将户口和档案打回原籍。
三、关于报到接收单位及档案转寄手续
报考我局的考生,报到接收单位统一填写为“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办理档案转寄手续,档案转寄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收件人写“人事处收”。
四、关于办理党、团关系事项
(一)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方式
1、党员组织关系隶属于京外单位或学校的考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党员组织关系隶属于京内单位或学校的考生:
(1)报考各区(县)局的考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所报区(县)的区(县)委组织部。例如:报考海淀区国税局的考生,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组织部”(密云和延庆为县委组织部);
(2)报考第四直属分局、西站国税局的考生,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3)报考燕山国税局的考生,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组织部”;
(4)报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的考生,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委员会”。
(二)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填写方式
1、报考第四直属分局、西站国税局的考生,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填写“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报考其他局的考生,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填写本人报考分局。例如,报考海淀区的考生,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填写“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
(三)共青团员应于报到后,持团员证到本人报考单位办理团员关系转接手续。
五、关于办理进京落户有关要求
(一)生源地为京外的应届毕业生
1、京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原因:必须统一填写为“大中专学生毕业”,否则无法落户;迁往地址:附后)。
2、京内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和北京市学生集体户口《户口卡》。
3、上**时未迁户口的京外生源,请将本人户口在原籍就地“农转非”,再办理《户口迁移证》及户口迁移手续。未“农转非”的不予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二)京外户籍的社会在职人员及留学归国人员,待报到后,接上级通知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联系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10-88376079
邮 编:100044
原标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5年拟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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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户口迁入地址.xls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人事处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