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教育部:2021年全国成人高考将于10月26日至27日举行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2021年全国成人高考安排在10月26日至27日。各地各高校要集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等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
《通知》称,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成人高考、治理考试环境、整治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通知》指出,各地要防范中介机构和单位大规模组织不具备学习条件人员异地报考、录取和学习。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申请“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考生的资格审查和公示,未经公示和公示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相关照顾政策。
《通知》强调,要严格规范考试组织管理。2021年全国成人高考安排在10月26日至27日。各地要集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等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加强从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评卷全过程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严格按考务管理规定做好考试组织,严格考场考风考纪管理。
同时,严格规范招生录取管理。严肃查处成人高校虚假宣传、违规承诺等方式进行恶性生源竞争行为。科学划定更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保证录取新生达到接受高一层次教育的培养要求。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严格学籍注册管理,严防冒名顶替上学。
《通知》要求,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各地各高校要加强执纪问责。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存在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出售考题及答案、替考等涉嫌犯罪的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要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指出,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7号)和教育部相关招生工作要求执行。
(责编:木胜玉、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