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消息称,6月12日前,已参加今年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且在高职(专科)学习阶段获得相关奖项的获奖考生,须持本人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单独考试,逾期不予受理。
据了解,已参加今年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且在高职(专科)学习阶段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中国“互联网+”**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福建省“互联网+”**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的考生列为考试对象。
今年专升本单独考试将于本月30日举行,考点统一设在福州第十五中学。(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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