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 2022 年度乐清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1〕8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民政社会事务及福利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1〕94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1〕103号)、《关于下达2022年水库移民共同富裕示范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2〕9号)及《关于下达2022年民政社会事务及福利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社〔2022〕1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我市202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分配计划下达给你们,其中:2022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计划补助975.04万元(本年度840万元,历年结存135.04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计划补助1405.6815万元(本年度1243万元,历年结存162.6815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计划补助70万元(本年度44万元,历年结存26万元),小型水库移民扶持资金计划补助133万元(本年度83万元,历年结存50万元)(具体见附件)。
为做好后扶资金项目扶持建设工作,根据《浙江省水库移民项目资金扶持管理办法》(浙民移〔2020〕112 号)文件精神,有关乡镇、街道要落实项目属地管理责任,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项目建设要严格遵守项目法人制、项目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等规章制度。对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擅自变更,对当年度立项未开工的,取消并轮换项目,且该村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专项资金。
附件:1.2022年度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分配计划汇总表
2.2022年度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分配计划表
3.2022年度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分配计划汇总表
4.2022年度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分配计划表
5.2022年度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分配计划汇总表
6.2022年度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分配计划表
7.2022年度小型水库移民扶持资金分配计划汇总表
8.2022年度小型水库移民扶持资金分配计划表
乐清市民政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2日
乐民办〔2022〕39号关于下达_2022_年度乐清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