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明确提出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未来5年,陕西省每个县至少建成一所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建成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建成学前教育县、乡两级骨干体系和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积极鼓励和扶持民办幼儿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加快农村幼儿园建设,将幼儿园与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的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举办幼儿园。重点抓好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
从2011年起,根据实际需要,陕西省教育厅负责,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每年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一定数量具有教师资格的大专学历以上毕业生,经过专业培训后,充实到幼儿教师队伍。进一步加强高等师范院校、高等职业技术**的学前教育专业建设,完善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学历教师培养模式,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培养足够数量的合格教师。
各级政府安排专门资金,每年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从2011年起,省财政设立幼儿园建设专项经费,实行以奖代补。支持农村、重点村镇幼儿园建设。市、县要配备幼儿教师和设备。 (记者 柯昌万)
(中国教育报 柯昌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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