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计算机辅助评卷课程考试考务工作规范
1、考前35分钟,考场主考召开考场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宣布当场考试注意事项,下达任务和分配工作。
2、考前30分钟,监考员领取当场考试的试卷、答题卡、条形码、点名卡、考场记录表、草稿纸等,检查试卷袋是否有破损,并做好核对工作。
3、考前20分钟,监考员组织考生进入试室,按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使用金属探测仪防范考试作弊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1]170号)的规定和要求,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检查,并逐个检查考生是否持有身份证、准考证,督促考生把考场规则规定不能携带进试室的物品(如所带的书刊、资料、无线电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手提包等)存放在考场指定的地方。
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检查时,监考员要认真做到:
(1)考生进入试室前,监考员应将金属探测仪的使用模式设置在声响报警模式,并确认探测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考生进入试室时,一名监考员提醒考生将禁带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只携带考试必需物品接受检查,并负责维持试室秩序,另一名监考员负责手持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检查。
(3)检查工作主要由女性监考员实施。监考员对考生的检查顺序应由正面至背面,从上至下,检查部位包括头部(含耳朵)、躯干、四肢(含脚部)等,要重点检查有可能放置通讯工具的部位,这些部位有:耳朵、腋下、手腕处、腰部、皮带扣背后、衣袋和鞋袜内等,透明笔袋也要进行检查,要尽量使金属探测仪贴近检查部位。
(4)如在检查过程中出现报警声或发现可疑物品,监考员必须询问考生并要求考生解释、出示相关物品(包括金属物品),监考员不得搜身。物品出示后,监考员须对原检查部位再次检查,以确认该部位无禁带物品,方可让考生进场入座。若检查出的物品属于禁带物品,如手机等通讯工具,监考员应责令其将禁带物品放到指定位置。如考生拒不配合检查,拒不出示可疑物品,监考员应阻止其进入试室,必要时请公安人员协助进行检查。
(5)在检查过程中,监考员应处理好各种细节,注意工作方法方式,做到有礼有节,体现人性化管理。如遇特殊情况,应立即报考场办公室研究处理。
(6)监考员须在开考前10分钟完成对本试室考生的检查。
(7)考生接受检查合格入座后,如在考前离开试室,回到试室时,监考员必须对考生再次进行检查。
(8)考试开始,监考员应及时关闭金属探测仪,以免在考试过程中发出干扰声。如在考试开始后15分钟时间内有考生进入试室,监考员必须将金属探测仪调整至振动报警状态对考生进行检查。
考前10分钟,监考员应认真向到场的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
4、考前5分钟,监考员当众验封、拆启试卷,检查试卷与试卷袋上标明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是否相符,清点试卷、答题卡和条形码的数量是否正确。如试卷、答题卡和条形码有误,不得分发,应立即报告考场主考。如无误,监考员可分发试卷、答题卡、条形码和草稿纸。分发完毕,监考员将当场考试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以及试卷、答题卡页码数以及考试时间写在黑板上(若有勘误内容亦同时写上),并提醒考生检查所领到的试卷是否与自己报考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相符,该门课程是否为使用答题卡的课程,试卷有无缺页、缺题、印刷不清等问题,答题卡张数、页码数是否相符。开考信号发出前,监考员应严密注视考生,若有作答的应予以制止。
5、正确指导考生使用答题卡。答题卡发放后,监考员必须提醒考生准确填涂答题卡的有关栏目,提醒考生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每张答题卡指定的栏目上填写自己的准考证号、姓名、课程名称、考场名称、试室号、座位号,未填写或填写错误的,该科成绩以零分计。每场考试开考前提醒考生必须在答题卡指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包括画表、作图和作辅助线等),在指定答题区域外的地方(或超越边界)或试卷上作答,答案无效;在答题卡上填写的内容,字体务必端正、清楚;答题卡要保持清洁,不能折叠、弄皱,以免影响计算机扫描。
6、正确指导考生粘贴条形码。条形码发放后,监考员必须提醒考生核对条形码上的课程代码、试室号、座位号、准考证号、姓名,核对无误后将条形码横贴在每张答题卡单页码面右上角的“条形码粘贴处”,粘贴时注意不能超出框外。
7、正确指导考生使用答题笔。监考员要告知考生作答选择题时,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的“选择题答题区”内将对应题目的选项信息点涂黑;未将选择题的选项填涂在答题卡上的,其答题一律无效:“选择题答题区”内的小题目数可能多于试卷上选择题的小题目数,多余的小题目不需要作答(填涂)。作答非选择题时,考生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上的“非选择题答题区”内进行答卷,不准用铅笔或红色、蓝色笔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或任何笔迹的圆珠笔作答。如果解答中需要画表、作图或作辅助线,为保证答卷扫描清晰,可先用铅笔进行画线、绘图,再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描黑:“非选择题答题区”没有区分每题的答题区,考生必须在各页答题卡的答题区内按题号顺序作答,并注明各题的大题号和小题号。
8、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开始答题。监考员甲持点名卡逐个核对考生的身份证、准考证(如有疑问或相片不符,报主考处理);同时核对考生在所有答题卡上所填写的准考证号、姓名、课程名称、考场名称、试室号、座位号等是否正确(如发现尚未填写或填写有误的,要及时予以指出、纠正),特别要检查实考考生是否正确粘贴条形码,经检查无误后,逐一让考生用黑色(或蓝色)字迹的笔在点名卡上其签名框内签名。必须保持点名卡的整洁,不能折叠、撕裂和污损,以保证机器正常扫描。监考员乙在试室讲台认真注视考生答题,并检查迟到考生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安排其对号入座。上述工作结束后,监考员乙在试室讲台监考,监考员甲在试室后排监考,并适当巡视。
9、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一律不准进入试室。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试室。
10、开考30分钟后,监考员用红色字迹的笔在考场记录表上将缺考考生的准考证号划去,并准确填写考场记录表上的实考人数和缺考人数等栏目;用2B铅笔将点名卡上缺考考生的缺考信息点涂黑,并用红色字迹的笔在点名卡上其签名框内写上“缺考”二字。
【免费咨询报名电话:010-6801 7975】
咨询报名MSN:xueliedu@hotmail.com
试一试网上报名
咨询报名QQ:
1505847972 | 1256358232 | 1363884583 | 1902839745 | 800072298 | 754854002 |
中专升大专 | 中专升本科 | 高升专 | 高升本 | 专升本 | 自考 |